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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原因(起好听的公司名字需要注意哪些因素)

1.起好听的公司名字需要注意哪些因素

随着越来越多的注册公司出现,能取一个通过工商核名的公司名称也是越来越困难,大众常用的词,基本上已经被注册了,所以公司取名字变得不再那么简单,而且非常有讲究,公司起名有几条非常明显的注意事项:第一不能重名;第二不能触犯驰名商标;第三不能用地名名称及简称;四只能是简体中文;五不能使用模板字号;六不能与知名公司名字混淆。

七不要刻意修饰公司的名字,尽量让名字简单明了。八公司起名不要随意堆砌、乱造单词或词组来作为你公司的名称九公司起名不要用生僻字、难字,让人根本读不出来十公司起名不要用有关语的名字十一公司起名注意与公司业务相关十二不要为了使自己公司的名字位于“大黄页”之首,就把自己叫做 “A” 。

2.为什么企业起名一般都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不确切,确切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任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的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公司股东人数有限,一般相互认识,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四)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不能发行股票。(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如组织机构、审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简单。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 每个股东以其所任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为什么公司起名如此重要

公司起名1、公司名称就是金矿

一个成功的企业,要创出自己的名牌,首先必须打出自己响亮的名称。公司的名称好比一面旗子,它所标志代表的是公司在大众中的形象问题。这是一个公司走向成功的第一步。名字响亮能让更多的人识别企业,了解产品;公司和产品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产生更大的效益。

企业的名称包括公司名和产品名、商标名等,是企业的巨大的无形资产。红塔山品牌价值423亿,海尔265亿、长虹260亿。

以上这些品牌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创出自己的品牌,除了其有效的经营和科学管理外,与企业的名称形象和策划是分不开的。

不是所有响亮名称都好,除了结合行业特点外,还要和法人姓名以及法人的外在与内在信息有机结合,方能成为一个好名称,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2

、公司名称就是形象

公司名称号是企业形象策划的第一步。

一个好的公司名称应具备两大特征:

a、从外在的信息看,名称要字音响亮、字义吉祥、字形优美,要文雅、悦耳、易记,奇特而不古怪、意新而不露骨,脱俗而又利于众人接受,要力避重名和不雅之名的出现。

b、从内在的信息看,名称要符合行业产品特点,与所在地地名、法人、负责人姓名不可有冲突的地方,更要和法人、负责人的有关特点相吻合。其中,从某种意上讲,内在的信息起的作用更大。

公司店号、产品商标名称要内外结合,表里相配,才能使企业形象策划得更加完美。所以,运作公司,不可走错第一步。

3.公司名称就是效益

通常我们去衡量一个人的格调有很多种方式,或从用词方式,或从发型打扮,或抽烟姿态,或肢体语言,或打牌表现,或从对待财物的态度,不难略知一二。

在命名学中非常讲究品牌格调。这从一方面也可以反映店主的素质和经营头脑。商品、商店命名高雅者,顾客往往因心理的附加价值产生“相乘”效果,自然财源滚滚来。相反,一旦商店、商品名落入低俗,后果就很难想象了。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商店规模很小,店名无足轻重,于是就起个简单的名字,随随便便“出炉”,但那未免太自贬身价!

理由很简单!即使是小小店面,也不要自暴自弃。您常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某些商品的广告一年好几千万元。而直接的联想就是,该公司规模一定财大气粗,实力雄厚!其实并不一定!有些公司规模很小,却懂得造声势为自己广开财源。有一家跨国的领带品牌,每年广告量大得惊人,但在产地的规模却小得令人不敢相信。某品牌口香糖锁定青少年和初涉爱河的情侣,它的广告也很大,但公司里办事员连老板加起来不过6位。这难道不让人跌破眼镜?

所以,店名最好要具备“观世界”理念,才能放眼天下,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4、更重要的是:

公司名称要与企业法人代表的八字相辅相成。

公司名称要与所属行业的五行属性相辅相成。

4.公司名称的几个要素

公司起名要注重名字的寓意内涵,从而突出公司文化的同时,也体现出法人对于公司未来的期望。一般来说最好是与自身的主题相关,从而给消费者想要的,有利公司未来的营销策划发展。好名字的好处,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降低传播成本。好的名字好听好记,人见人爱,讲给别人听也不用想太久,甚至能脱口而出,这对初创期、发展期的企业尤其重要。

2、降低交易成本。好的名字听起来生动、正面、积极,给人第一印象良好,加上公司业务水平高,很有利于拓展客户,签约也都会相对容易些。

3、放大品牌效用。一个行业里两家公司,就算规模相近,名字好的那家更有“大公司”的感觉,配合格调明快的完整vi系统,更容易体现出企业的规模和实力。

相信大家创业时,对于自己的公司都有着一定的设想与服务宗旨,以此有利公司一步一步的前进与发展。比如:“迅驰”一名寓意着公司能驰名天下,繁荣昌盛、有追求等意思。使得该公司名字响亮大气,非常彰显寓意内涵。

我们给大家列举了几个营销策划起名的讲究点:

1、公司名字要好听好记,一个公司,名字是用来给人呼叫记住的,因此,在给公司起名的时候,应该选择简单明了的名字来作为公司名字,这样不仅利于人们快速记住,同时对公司名号的传播也是非常有利的。

2、公司名字要有自己的特点,在给公司起名的时候,要有自己的特点,不要让公司名字出现雷同相似的情况,因为这样的名字容易让人混淆。这样的做法容易让人觉得你的公司是山寨,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考虑名字大众化的同时又要考虑到不要与其他公司名字相似。

3、公司名字不要立意明确。在名字中体现出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和服务对象,让人一看名字就知道公司是做什么的。

不过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不要取带洋味的名字。如“凯文”、“丽莎”、“玛利”等等。取一个不中不洋的名字,缺乏亲和力,不利于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再说,我们汉字,有着形、义、音美,在成词后有着独到的文化内涵和深刻寓意,洋味名字纯粹求读音,没有词意可言,也会给人怪异的感觉,从而影响到一个人的运气和事业。最后,还有就是实在注册不到好名字怎么办呢?从营销策划专业建议把品牌名和产品名字可以起好一点。

5.吉祥的企业名称应具备哪几点因素

在国外,商号已成为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甚至一些知名企业的商号价值被人量化计算,如“万宝路”的商誉高达310亿美元,相当于其年营业额的两倍;现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可口可乐”,商誉已值244亿美元,其老板早在1967年骄傲地宣称,即使可口可乐的工厂一夜之间化为灰烬,也照样可以起死回生!

由此可见,给企业起个好名是多么重要!企业名称作为企业整体形象的化身,直接影响到其在人们脑海中留下的第一印象。虽从本质上说,一个企业的品牌印象是取决于其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但消费者要认识它,记住它,还是要看它的名称。所以,企业名称对其整个品牌形象设计来说却是最基本的。

首先,起名时要注重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即要符合时代潮流,充分考虑市场开拓的便利等;地利,即要拓展其历史潜能,考虑当地文化、民族文化及吉祥文化;人和,即要致力于挖掘该公司的文化底蕴。

其次,企业名称要字义和谐,易读易记。企业名字要念起来符合社会的语言习惯,有一定的含义,表层的或深层的都可以。发音富有美感,让人说得顺口记得牢固!

再次,起名时力求创新,突出与众不同。这是为了突显名称的标志性和识别功能,如果一条街上有几家公司叫“福林”“美林”“南林”的,相信能区分的没几个。而且对公司本身而言,这既没有突出个性,也没有让人对其产生独特的印象,这种名字实在是一大败笔!

另外,起名时最好能够名符其实,由表及里,内外统一。有人说,玫瑰如果叫的是别的名字就没那么芳香了。同样的道理,你的企业名称,要让人看得到,闻得到,想得到。

总而言之,吉祥的企业名称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客户和消费者对你的公司更有信心!也不愧为一种绝妙的经营策略。

6.“公司”这个名称的来历

“公司”一词,并非舶来之词,实则为明末清初福建农村中的一种带有帮会性质的组合形式。后来这种名称,又为闽粤两省的“洪门”(即“天地会”)在海外华侨社会中首先使用。当时从广东潮州、梅州、海陆丰各地到南洋婆罗洲掘金谋生的华侨,已有七万多人。他们分成二十几个集团组织,而这些集团的成员,大都是“洪门”子弟,他们的组织就名之为“公司”。其中最有名气的是梅县人组织的“聚胜公司”,后来于公元一七七七年在婆罗洲(即今西加里曼丹)建立了“兰芳公司”,又名“兰芳大统制”,亦称“兰芳共和国”。当时这个“兰芳公司”,其规模和权力之大,不下于一个小小的“共和国”。其权力机构为“大统制”,中央设有“公班行”,下设行政、立法、教育等部门。下属又有省、府、县等各级机构,首任元首罗芳伯称“大统制”,类似共和国之“总统”。这个带有国家性质的兰芳公司,一直存在了一百零八年,直到一八八五年荷兰的“东印度公司”席卷了整个爪哇群岛,这个由华侨组建的“兰芳公司”才告结束,完成了“历史使命”。

自从“兰芳公司”结束以后,国内外的“洪门”子弟,仍然继续使用各种“公司”的名义,进行反清活动。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活动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一带的“义兴公司”。一八五三年在国内闽南一带活动的“小刀会”,也同样沿用了“义兴公司”的名义。当小刀会占领厦门的第一天,小刀会就在厦门街头张贴了一张安民告示,在告示末尾落款处盖有“大汉天德义兴公司信记”的大印。就是到了现在,东南亚各地的“洪门”团体中,仍然保存了“洪义顺公司”、“义兴公司”、“洪门和信公司”、“坤成公司”、“和成公司”、“华生公司”、“兴盛公司”、“信义公司”、“信和公司”、“信合公司”、“信宗公司”等等带有政治色彩的各种“公司”。

总之,公司的名称最初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并非单纯的经济实体组织。真正作为经济企业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出现的公司,是在鸦片战争以后才有的。清代学者魏源成书于鸦片战争以后道光年间的《筹海篇四》云:“西洋互市广东者十余国,皆散商无公司,惟英吉利有之。公司者,数十商辏资营运,出则通力合作,归则计本均分,其局大而联。”这是我国从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角度来解释公司的最早的资料。从此以后,公司一词便逐渐成为经济门类的专用名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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