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市冠名的公司想更改为以省级冠名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申请冠省级行政区划的名称,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原登记机关在工商局内部网络向省局提交申请,待省工商局核准后,方可在公司原登记机关使用。
根据各地方的不同要求,对省级行政区划字号的公司要求也不相同。
扩展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以下按情况提交:
1、房产证明及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协议)
2、法定代表人信息表(法定代表人变更) 签字、盖章
3、股东出资信息表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 签字、盖章
4、股权赠送(转让)协议 赠送的需直系亲属证明,否则需到税务交税
5、关系证明
6、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的说明并签字盖章)
7、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前置许可的,提交前置许可复印件
8、变更事项涉及需报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签字、盖章
9、新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权转让)
(各地办理要求各不相同,具体请以实际要求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变更
2.以市冠名的公司想更改为以省级冠名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申请冠省级行政区划的名称,需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原登记机关在工商局内部网络向省局提交申请,待省工商局核准后,方可在公司原登记机关使用。
根据各地方的不同要求,对省级行政区划字号的公司要求也不相同。 例如广东省的要求: 经省政府或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或认定的文化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农林牧渔类企业、经济鉴证类企业,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即可申请冠“省”名。
此外,近三年中一年纳税额100 万元以上、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持有驰(著)名商标的企业,以及列为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的企业,冠“省”名注册资本将不受任何限制。
3.在单位名称冠名“江苏”需要啥条件
省级企业名称一般申报条件:
1、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的专业科技研发、专业广告、专业咨询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的其他各类企业。
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更高,需要2000万。
各省具体细则条件会有些不同,如浙江的:
企业取冠“浙江”字样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生产型、商贸型和非中介服务型企业法人。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金)可放宽到300万元。申报出资额500万元以上,近二年年纳税额达到100万元的生产型、商贸型、非中介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中,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申报出资额可放宽到300万,近二年年纳税额可放宽到60万元。
(二)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出版及文艺场馆、体育俱乐部及场馆、旅行社、种养业企业法人。
(三)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中介服务类企业法人。
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2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鉴证类专业中介服务类合伙企业。
(四)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有限公司、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企业法人。
符合上述条件,请到辖区工商局申请,报省工商局核准。(根据省工商局规定,冠省名贸易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4.注册公司名称以省开头的需要什么条件
1、以辽宁省为例,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冠省名:
(1)从事第一产业、生产制造、高新技术研究和技术服务、经济鉴证中介服务、物流配送,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的,可以冠省名;
(2)从事前款所列以外行业的,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的,可以冠省名;
(3)母公司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以上,可以冠省名集团名称;
(4)企业名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其分支机构名称可以冠省名。
2、冠省名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由原来的省级工商部门调整为省、市、县(区)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均可核准。企业名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办理冠省名企业名称登记:
(一)以“辽宁”、“辽宁省”作为行政区划,或者名称中使用“辽宁”、“辽宁省”字样的;
(二)省级行政区划与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
(三)企业分支机构在其隶属企业名称后使用“辽宁”、“辽宁省”字样的。
扩展资料:
申请冠省名的企业,无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以直接通过辽宁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申请人申请的冠省名企业名称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应当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或者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辽宁放宽企业冠省名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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