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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的组织形式起名 公司制的组织形式起名

1.企业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一、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即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一定人数的股东(2人以上50人以下)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三、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

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无限公司股东则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既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我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类型只有两种,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组织形式有哪些

一、从债务角度考察公司组织形式。

(一)无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人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并且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简称无限公司。无限公司仅由无限责任股东组成,它的股东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半数以上的股东在国内有固定住所。

如果无限公司的股东只剩下一人,那么,无限公司应解散或变更成为独资企业。(二)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若干人以上(一般为5人)和若干人以下(一般为21人)的股东所组成,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简称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不得对外发行股票,股份不得任意转让,如果一股东欲转让其股份,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即使股东死亡后,其后代想取得股份的继承权也只能排第二位,而不能优先取得股份的继承权。有限公司股东只负有限责任,仅对公司负责,并不直接对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若干人(一般为7人)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全部的资本均分为股份,股东就其所购的股份数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法人组织,它的设立必须有法定的发起人,发起人要订立章程,认购股额。

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其股票可以在社会上(主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银行)公开出售。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负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公司的资产提出要求而无权直接向股东起诉。

绝大多数股份有限公司的拥有者和管理者是相互分离的,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不是股东,而是一个专门的班子——董事会和经理负责,其中经理通常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自己给公司造成的行为负责,经理对其因失职而造成的对公司的经济损失一般负有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终了时公布公司的年度报告,其中包括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公司的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四)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是由一人或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与一人或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其中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五)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是由一人或一人以上的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人或一人以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所组成的,其中的有限责任资本分为股份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是两公司形式中的一种,只是有限责任股东的出资以股票的形式出现,而且这种股票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 二、从经营业务考察公司组织形式。

(一)工业公司。工业公司是从事工业生产活动或从事工业性劳务活动的公司。

工业公司经营的范围可以是原材料工业或加工工业等,它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也是公司中最为广泛的一种组织形式。(二)商业公司。

商业公司就是从事商品流通和商品服务活动的公司。商业公司本身从事的商业活动有两类,一类是批发性的公司,另一类是零售性的公司,自然商业公司可以单纯地从事其中一类活动,也可以两者相结合。

(三)金融公司。金融公司就是从事与金融活动有关业务的公司。

金融公司以货币的流通为主要特点,主要包括从事各种证券活动,债权、债务活动及银行业务活动等。(四)工商公司。

工商公司就是工业部门和商业部门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联合经营而成立的公司。(五)工贸公司。

工贸公司就是工业部门和对外贸易部门联合经营产品的生产和进出口业务而组织的公司。(六)农工商联合公司。

农工商联合公司是在现代农业的基础上,把农业生产同农产品的加工、运输、销售及农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连成一个整体,实行供产销综合经营,农工商协调发展而组织的公司。(七)技术开发公司。

技术开发公司是指从事应用科学的研究,并把研究成果投放市场,以便迅速形成生产力的公司。这种公司的特点是拥有众多的工程技术人员及技术专家,通过他们之间的合作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新产品,突破某些传统领域,促进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八)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就是凭信用接受他人委托经营或从事代办业务的公司。

从事这种经济活动的公司是随着社会分工的发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信用关系由原来的无偿变为有偿进而逐渐成为一些人谋利的职业。它从事的业务范围对团体来说包括代发证券,股票,代办投资,业务咨询等。

对个人来说包括代管财产,保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执行遗嘱,管理遗产等。(九)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就是本身自有资本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旨在从证券股息或分红中以及买卖各种证券中获得利润的公司。(十)咨询公司。

咨询公司是指以脑力劳动为主的服务型公司,它根据委托者的意向和要求,以自己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向委托者提供建议,或者提供具体服务,并由此而向委托者收取咨询费。 三、从经营规模考察公司组织形式。

(一)地区性公司。地区性公司是在一定的地区范围内,把生产技术经济上有联系的经济单位联合起来组建成公司。

3.企业的组织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应具有两种基本的经济权利,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它们是企业从事经济运作和财务运作的基础。

1、独资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2、合伙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

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3、公司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扩展资料

决定企业组织形式的主要因素:

1、税收。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创办人首先考虑的因素是税收。在美国公司法中,也将这一因素称为决定性因素。以我国为例,我国对公司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国家对公司营业利润在企业环节上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还需要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

2、利润和亏损的承担方式。

独资企业,业主无需和他人分享利润,但其要一人承担企业的亏损。合伙企业,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特别规定,利润和亏损由每个合伙人按相等的份额分享和承担。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公司的利润是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和股份种类分享的。

3、资本和信用的需求程度。

通常,投资人有一定的资本,但尚不足,又不想使事业的规模太大,或者扩大规模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更适宜采用合伙或有限公司的形式;如果所需资金巨大,并希望经营的事业规模宏大,适宜采用股份制;如果开办人愿意以个人信用为企业信用的基础,且不准备扩展企业的规模,适宜采用独资的方式。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企业组织形式

4.注册一个公司取名,地名+名称+行业表述+组织形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

1.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企业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根据国家工商局的相应规定,现将常见企业经营范围作了简要概括,详情如下:

企业类别常见经营项目表述

科技类企业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

房地产类企业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一般经营项目: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商贸类企业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日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汽车零配件、摩托车(不含三轮摩托车)、机械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医疗器械 I类、新鲜水果、新鲜蔬菜、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农药(危险化学品农药除外)、建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

商务服务类企业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商标代理、版权代理;翻译服务;打字、复印。

餐饮、住宿类企业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住宿。(具体表述用语根据许可内容核定)

5.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企业组织形式通常分类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一、独资 独资企业,西方也称“单人业主制”。它是由某个人出资创办的,有很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法,爱怎么经营就怎么经营,要雇多少人,贷多少款,全由业主自己决定。

赚了钱,交了税,一切听从业主的分配;赔了本,欠了债,全由业主的资产来抵偿。我国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很多属于此类企业。

二、合伙 合伙企业是由几个人、几十人,甚至几百人联合起来共同出资创办的企业。它不同于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公司企业。

它通常是依合同或协议凑合组织起来的,结构较不稳定。合伙人对整个合伙企业所欠的债务负有无限的责任。

合伙企业不如独资企业自由,决策通常要合伙人集体做出,但它具有一定的企业规模优势。 以上两类企业属自然人企业,出资者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特点: (1)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 三、公司 公司企业是按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创办的企业。

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集资组建的公司(一般由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资本无需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在出让股权时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和高层经理人员往往具有股东身份,使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程度不如股份有限公司那样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必向社会披露,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程序比较简单,管理机构也比较简单,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其本质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6.企业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我国几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1. 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并兴办的企业,其业主享有全部的经营所得,同时对债务负有完全责任。这种企业的规模都较小,其优点是经营者和所有者合一,经营方式灵活,建立和停业程序简单。这些优点使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主要是中小型企业)。这类企业的缺点是自身财力所限,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3.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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