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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保护字号(工商注册的字号保护是什么意思) 公司起名保护字号(工商注册的字号保护是什么意思)

1.工商注册的字号保护是什么意思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哪些汉字企业命名禁止使用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二十条 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扩展资料 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3.企业名称的命名要符合有管法律规定,并且具备哪些标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确核定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的专用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一律按《规定》和本通知核准登记企业名称。

二、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凡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核定,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

冠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包括州, 下同)、县(包括旗、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由同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核定,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已经登记注册,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应按照《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在今年年底前报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发布公告。

不予核定的, 原登记主管机关应限期办理其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其中《规定》生效前已经 按我局工商〔1990〕 243号文件上报过的,可不再报。

经我局核定的企业名称,如需要变更或转让,应报我局重新核定。其中. 不再使用。

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国家。、“全国。

字词的,应报我 局备案。 凡按规定应经却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并进行公告的企业名称, 或超越职权擅自核准的企业名称,一律无效。

继续使用的,按非法经济组织 查处。 四、企业名称冠省级行政区划名称的管理问题,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根据《规定》制定具体执行办法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五、企业名称使用本地地名作字号,如其字号能够表明其所在地的行政 区划,可不再冠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机床厂”的企业名称,不必再冠 “北京市”而称其为“北京市北京机床厂”。

不使用省、市、县地名作字号的企业名称,其所冠以的行政区划名称可 以省略“省、市、县”等字样。 商业、公共饮食、服务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异地地名作字号,但必须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六、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 核准,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从属名称不在营业执照 上标明,不得以其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和招揽业务。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从属名称。

七、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下述类型企业法人可冠 以主办单位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直接核准登记。

(一)按照国家规定,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设立的以 内部服务为主,同时对外营业的招待所、印刷厂、食堂、俱乐部、小卖部等 服务企业。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

八、事业单位法人、科技性社会团体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企业 化经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按原名称进行登记。其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 业,应单独起名称;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可冠以主办单位的名称。

九、私营企业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的,应提交投资人签字的同意书。 外资企业如使用外国公民姓名作字号,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其他企业不得使用公民姓名作字号。 十、企业名称中标明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范围、方式或特点,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词;使用 “实业”字词的,应有所属三个以上的生产、科技型企业。

企业名称中标明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形 式不得联用或混用。

十一、外资企业名称可根据国际惯例,其行政区划名称可在字号与组织 形式中间使用。 十二、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如需在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前使用“总”字, 必须下设三个以上与该企业名称中组织形式相同的直属分支机构。

如称“总 公司”的,。必须有三个以上称“公司”或“分公司”的分支机构。

十三、企业名称中有下列情况的,不视为使用数字: (一)地名中含有数字的,如“四川”等。 (二)固定词语中含有数字的,如“四通”等。

(三)使用序数词的,如“第一”等。 十四、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含习惯性称 谓)与中国(含习惯性称谓“中”或“华”)联名。

如“中日友好饭店”。十五、外商投资企业、有对外业务的企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经登记 主管机关核准,可以使用外文名称。

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其字号 可以音译,也可以意译。

外文名称的组成次序可根据外文书写习惯,外文名 称可以有缩写,但须在企业章程中载明。 十六、企业名称可以有简称,并应在其章程中载明。

商业、公共饮食、服 务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时,应保留其字号。 十七、企业名称在本行政区划范围内,可随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转让给 另一企业。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 使用“中国”、。

4.企业名称如何保护

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企业向不同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该登记主管机关报共同的上级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注册在先原则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名称保护有个条件,就是要保护的名称已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包括名称预先核准和领取营业执照)。

在这个前提下,谁先登记谁就受到保护。 另外,这两个名称有相似的嫌疑,关键是看是否是同行业。

从名称上看无法识别。所以,你可以到当地的工商机关进行咨询,提出你的问题,要求解答。

如果是同行业,你可以根据以上的规定向工商机关提出异议,要求纠正。

5.公司起名遵循哪些原则

起名基本原则如下:

1. 公司名字要简洁明快,便于记忆。要方便和消费者进行信息交流,同时还能引起大众的想象力,寓意更加丰富的好名字。

2. 公司名字要符合公司文化理念和公司企业宗旨。公司名字可以有效引导顾客想象力并有助于公司品牌形象。

3. 具备独特个性的名称。个性不是胡乱的起一个公司名字,而是需要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美好展望,良好的寓意等等相结合。

4. 公司名字要有气魄、能形成语言冲击力,给人以震撼的名称。

5. 公司名称要响亮且并且容易上口(口语化)。响亮的口语化名字更像是绰号,这样更容易记住。

6.公司名称中的字号被他人注册为商标怎么办

智凡知识产权:首先,公司名称中的商号(或称字号)是受法律保护的。比如,“武汉智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这个企业名称中,“智凡”是该公司的商号(字号)。但并不存在所谓“商号权”。商号只能做作为一般民事利益受到法律保护。目前,对商号的保护,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民法通则》。

其次,若在先登记注册的公司没有将其商号注册为商标,其他企业或个人有权申请注册。对于在先登记的公司来说,如果单独使用公司名称中的商号,可能会侵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

而只有在先登记的公司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其商号才可能受到前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民法通则》的保护。此时,该公司可对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尚在申请过程中)或撤销申请(该商标已注册)。

若您在商标及商号冲突方面有任何问题或者疑问,请联系智凡知识产权:

7.公司名称有什么法律规定

公司名称就是指一个企业的全称,即企业名称即企业的名字、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被社会识别的标志。

《公司法》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 (1)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则可另有一个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从属名称,但股东是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不准使用从属名称。从属名称不能够用来开展经营活动及招徕业务。

(2)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依次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或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样,公司的组织形式。字号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3)除了按规定设立的劳动服务公司外,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外资公司可以用自然人的姓名作字号。

(4)全国性的公司、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或企业集团等,经核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冠以“国际”、“全国”、“国家”等字样。其他公司,除历史悠久的驰名字号(如王府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的公司外,都必须在名称中冠以公司所在地省、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公司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将地名作为字号,如“北京”、“天山”等;但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如“北京市”等不得作为公司的字号。 (5)公司名称应当使用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和数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语言,公司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并依法登记注册。

(6)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等。公司的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所辖区域内已登记的同行业公司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7)公司名称中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样来表示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使用“实业”字样的公司,应拥有三个以上的生产、科技型企业。 (8)使用“总公司”名称的,该公司必须下设三个以上称为“公司”或“分公司”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名称前须冠以其所从属的公司的名称。 (9)公司名称可以有简称或外文名称的缩写,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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